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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今年预计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超170亿元

6月1日下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我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报告提到,截至2019年底,全省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333.04万;连续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由2005年的608元调整至2019年的2768元;2020年,继续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预计全年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170亿元以上……

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

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2.1亿元

报告提到,《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河南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初步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制度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重点推进中小微企业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参保,截至2019年底,全省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333.04万,比2015年增加970.4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289.78万,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65.3万。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连续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由2005年的608元调整至2019年的2768元;连续4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由2016年的2911元调整至2019年的3499元。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河南省及时将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范围,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采取预付医保资金方式保障医院经费运转,截至4月27日,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2.1亿元。

预计全年减轻企业

社会保险费负担170亿元以上

河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完善经办服务体系,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有省市县三级社会保险(不含医疗保险)经办机构598个,分支机构35个,经办人员12017人;乡镇(街道)劳动社会保障事务所1600个,村级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54000个,基本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社保经办体系。

在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同时,河南省认真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我省采取“减、免、缓、调、稳、保”等措施,继续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纾缓企业经营困难,预计全年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170亿元以上。

报告还提到,虽然我省社会保险工作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却没有实现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统筹层次和待遇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法律政策不尽完善等,对此,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立法调研,尽快制定我省实施办法,修订有关条例,解决当前法律规定不明确、操作性不强、有关规定滞后等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依法追究欺诈骗保责任,强力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研究出台我省实施办法,高质量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改革任务;适时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与此同时,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针对以快递小哥为代表的新业态从业者参加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难等问题,研究制定更加灵活的参保缴费办法,将其纳入各类险种保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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